中國時報【黃邱倫╱特稿】
中華運動健兒今年開春以來在國際舞台屢創佳績,從3月年初世界棒球經典賽闖進8強,到莊智淵/陳建安贏得桌球世錦賽男雙冠軍,再有謝淑薇在溫布頓網賽捧起女雙金盃,令國人振奮不已。然而,經典賽中華隊依法沒有獎金可領,莊/陳的國光獎章獎金又嫌太低,而謝淑薇的父親乾脆直言,若是再沒有政府和企業的贊助,謝家姊弟3人就要到青海去打球了。
全國體育主管機關究竟有沒有在培育、照顧優秀運動政策上善盡職責?台灣的運動環境要如何改善,才能徹底杜絕人才外流?
照顧人才 缺乏遠見
這大半年來,從棒球、桌球到網球,證明台灣不乏好手是可以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的,卻為何選手們總是在繳出亮眼成績後對媒體表達內心的不滿?追根究柢,是主管部門缺乏遠見,沒有前瞻性、整合性的規劃和運用體育資源。
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早在前年6月13日於立院通過,去年3月1日正式實施,迄今已1年有餘,為何鴻海郭董要等到媒體報導莊智淵想寫信給他後,才表態願意贊助小莊的桌球館?根據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,企業贊助運動員或興建運動設施,可從企業的年度營業額中無上限扣抵,又有幾家企業知道?
運產條例 宣傳不夠
謝淑薇以球拍創造歷史,她的球衫上可有任何贊助商的品牌logo?難道國內企業界都那麼沒遠見?不懂得投資優秀運動員來塑造企業形象?
事實不然!體育署既有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可廣泛從大企業中尋求贊助,更可從運彩基金會提撥資金運用。體育資源並不匱乏。
體育署署長何卓飛昨天對媒體表示,「的確宣傳不夠,導致企業界沒能積極贊助體育事項。」
遊說企業 投入贊助
王金平院長昨晚宴請大企業家,號召各界支持台灣運動員、舉辦國際賽事以提升企業形象。殊不知,謝淑薇的球衣上如果有企業標誌,不是早就透過全球直播,打響國際知名度?
亡羊補牢,猶未晚也,體育署實應廣發說帖,讓大企業能依循運產發展條例的管道投入體育、參與運動,贊助更多的選手、團隊,既能減免營業稅,又能打響知名度,一舉多得何樂不為!
■ 時事民調/政府初步募集到兩億運動資金,並準備成立平台,讓企業界有政府初步募集到兩億運動資金,並準備成立平台,讓企業界有管道認養運動員。你覺得此舉能有效留住體育人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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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中時電子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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